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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可導致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

發佈時間:2025-02-18 11:30:35
劉奧傑副主任醫師 武漢大學人民醫院

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常見病因有肺表面活性物質缺乏、早產、剖宮產、圍生期窒息、母親糖尿病等。

1. 肺表面活性物質缺乏:胎兒肺發育過程中,肺表面活性物質在孕晚期才逐漸合成和分泌。若因各種原因導致其合成不足、分泌減少或功能異常,肺泡表面張力增加,呼氣末肺泡萎陷,影響氣體交換,引發呼吸窘迫。可通過氣管內注入肺表面活性物質替代治療,改善肺泡功能,提高氧合。

2. 早產:早產兒肺發育尚未成熟,肺表面活性物質合成和分泌不足,肺順應性差,氣體交換功能不完善。出生後易出現呼吸窘迫。需給予保暖、呼吸支持,根據情況使用肺表面活性物質,加強營養支持等綜合治療,促進肺成熟和生長髮育。

3. 剖宮產:剖宮產出生的新生兒未經產道擠壓,肺內液體排出不充分,影響氣體交換,增加呼吸窘迫綜合徵發生風險。出生後密切觀察呼吸情況,必要時給予清理呼吸道、吸氧等處理,維持呼吸穩定。

4. 圍生期窒息:胎兒在宮內或出生時因缺氧、缺血,可導致肺損傷,影響肺的正常功能,引發呼吸窘迫。出生後及時復蘇,清理呼吸道,建立有效呼吸,給予支持治療,改善缺氧缺血狀態。

5. 母親糖尿病:母親患有糖尿病,胎兒長期處於高血糖環境,胰島素分泌增加,抑制肺表面活性物質合成,導致新生兒肺成熟延遲,易患呼吸窘迫綜合徵。出生後加強監測,根據呼吸情況給予相應處理,維持內環境穩定。

新生兒出生後應密切觀察呼吸、心率等生命體徵,保持呼吸道通暢。若出現呼吸急促、發紺等異常表現,需及時就醫,積極配合醫生治療,確保新生兒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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