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是一種常見的惡性腫瘤,其病因較為複雜,主要包括以下
長期紫外線照射、化學致癌物質、電離輻射、慢性刺激與炎症、遺傳因素等。
1. 長期紫外線照射:
紫外線中的UVA和UVB是導致皮膚癌的主要因素之一。長期暴露在陽光下,尤其是沒有適當防護的情況下,紫外線會損傷皮膚細胞的DNA,增加基因突變的風險,從而誘發皮膚癌。
從事戶外工作、喜歡日光浴或長期在高海拔地區生活的人,患皮膚癌的風險相對較高。
2. 化學致癌物質:
某些化學物質如砷、焦油、瀝青、苯並芘等具有致癌性。長期接觸這些化學物質,尤其是通過職業暴露或環境污染接觸到的,可能會增加患皮膚癌的幾率。
例如,從事化工、橡膠、石油等行業的工人,需要特別注意防護。
3. 電離輻射:
長期接受電離輻射,如X射線、γ射線等,可能會損傷皮膚細胞,導致基因突變,進而引發皮膚癌。
曾經接受過放射治療的患者,在治療部位發生皮膚癌的風險也會有所增加。
4. 慢性刺激與炎症:
皮膚的慢性潰瘍、瘻管、盤狀紅斑狼瘡、射線皮炎等慢性疾病,由於長期的炎症刺激和細胞增生,可能會增加癌變的風險。
對於這些慢性皮膚疾病,應及時治療,避免病情惡化。
5. 遺傳因素:
某些遺傳性疾病如著色性乾皮病、白化病等,患者的皮膚對紫外線非常敏感,容易發生皮膚癌。
有皮膚癌家族史的人,患皮膚癌的風險也可能會高於普通人群。
為了預防皮膚癌的發生,我們應該盡量避免長期暴露在陽光下,尤其是在中午時分,外出時應使用防曬霜、遮陽傘、帽子等防護用品;避免接觸化學致癌物質;減少電離輻射的暴露;及時治療慢性皮膚疾病;對於有皮膚癌家族史的人,應定期進行皮膚檢查。如果發現皮膚有異常變化,如色素痣增大、顏色改變、出現潰瘍或出血等,應及時就醫,進行進一步的檢查和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