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窘迫、頭盆不稱、瘢痕子宮、胎位異常、前置胎盤等情況需要進行剖宮產。
1. 胎兒窘迫:胎兒在子宮內因急性或慢性缺氧危及其健康和生命時,若短時間內不能經陰道分娩,應盡快行剖宮產。比如在分娩過程中,胎兒心率持續異常,低於110次/分或高於160次/分,且經過相應處理無改善,就需要考慮剖宮產以保障胎兒安全。
2. 頭盆不稱:是指胎兒頭部大小、位置與孕婦骨盆大小、形態不相適應。當骨盆入口平面狹窄,胎頭不能順利入盆;或者中骨盆及骨盆出口平面狹窄,胎頭下降受阻時,經陰道分娩可能會導致難產,對母嬰造成嚴重危害,此時剖宮產是較為安全的選擇。
3. 瘢痕子宮:既往有剖宮產史、子宮肌瘤剔除術史等手術史,子宮留有瘢痕。在再次妊娠分娩時,瘢痕部位可能會出現破裂等嚴重併發症,尤其是當瘢痕處子宮肌層較薄時,為了避免子宮破裂的風險,多數情況下會選擇剖宮產。
4. 胎位異常:如臀位、橫位等胎位異常時,經陰道分娩可能會導致臍帶脫垂、胎兒肢體骨折等嚴重後果。特別是足先露等情況,胎兒頭部最後娩出,容易發生新生兒窒息等問題,剖宮產可降低這些風險。
5. 前置胎盤:胎盤附著於子宮下段,甚至胎盤下緣達到或覆蓋宮頸內口,在分娩時容易引起嚴重的產前出血,危及母嬰生命。這種情況下,剖宮產可以迅速結束分娩,減少出血風險。
孕婦在孕期應定期產檢,醫生會根據孕婦和胎兒的具體情況綜合評估分娩方式,孕婦及家屬應積極配合醫生的安排,確保母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