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恐障礙的診斷主要基於以下
一、症狀表現等
突然發作的強烈恐懼,伴有瀕死感或失控感,發作時往往難以預料,通常在幾分鐘內達到高峰,發作後迅速緩解,患者在發作間歇期可基本正常。
2.發作頻率等
在一個月內至少有 3 次驚恐發作,或者首次發作後因擔心再次發作而產生持續的焦慮狀態超過 1 個月。
3.回避行為等
患者可能會因為害怕驚恐發作而避免某些情境或活動,如獨自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4.相關因素等
發作通常由日常活動中的某些因素觸發,如運動、應激、特定情境等,且發作時伴有明顯的自主神經症狀,如心悸、出汗、顫抖、呼吸困難等。
5.排除其他疾病等
需要排除其他軀體疾病如甲狀腺功能亢進、心臟病等或精神障礙如精神分裂症、強迫症等引起的類似症狀。
注意,診斷驚恐障礙需要綜合考慮患者的症狀、發作頻率、相關因素等多方面情況,並且要排除其他可能的病因。醫生會根據患者的具體表現進行詳細的評估和診斷,以制定最適合的治療方案。患者應積極配合醫生的檢查和診斷,遵循醫生的建議進行治療和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