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剖腹產住院3-7天。
通常產後在醫院的前幾天,醫生會密切關注產婦的身體狀況。產後24小時內,醫護人員會著重觀察產婦的生命體徵、陰道出血情況以及子宮收縮情況等,以確保產婦身體無異常。若產婦身體恢復良好,各項指標正常,一般3天左右就可以出院。但如果產婦出現產後感染、傷口愈合不佳等情況,可能就需要住院觀察和治療,住院時間可能會延長至7天。
在實際情況中,不同醫院的規定和安排也會對住院天數產生影響。有些醫院床位緊張,在產婦身體基本恢復後,會安排其盡快出院;而有些醫院可能會要求產婦多住幾天,進行更全面的觀察和護理。產婦自身的身體狀況和恢復能力也是決定住院天數的重要因素。
產婦出院後要保持傷口清潔乾燥,避免劇烈運動和重體力勞動,防止傷口裂開。飲食上要營養均衡,促進身體恢復。同時,要留意惡露的顏色、氣味和量,若出現異常應及時就醫,產後42天需按醫囑進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