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骨折後取石膏的時間在4到12周。
骨折的愈合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取石膏的時間會因多種因素而有所不同。通常上肢骨折相對愈合較快,如兒童的青枝骨折,可能4到6周骨折處就有初步的愈合,就可以考慮拆除石膏。而一些下肢骨折,由於承受的重量較大,愈合時間可能會長一些,比如小腿骨折,一般需要8到12周。年齡也是影響因素之一,兒童的骨骼生長和修復能力強,取石膏時間相對較短;老年人則可能因骨質酥鬆等原因,愈合時間延長,取石膏時間也會相應推遲。
骨折部位的血液供應情況同樣會對愈合時間產生影響。血液供應豐富的部位,如骨幹骨折,骨折愈合相對較快,取石膏時間可能接近下限;而血液供應較差的部位,如股骨頸骨折,愈合時間可能會超過12周,甚至更久。患者的營養狀況、是否合併有其他疾病等也會影響骨折愈合的速度。
在石膏固定期間,要保持石膏的清潔乾燥,避免沾水,防止石膏變形或損壞。同時,要適當進行未固定部位的關節活動,預防肌肉萎縮和關節僵硬。若出現石膏過緊或局部疼痛、麻木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就醫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