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抗原是指細胞癌變過程中出現的新抗原及過度表達的抗原物質的總稱。
在正常情況下,人體細胞的生長、分化和凋亡等過程受到嚴格的調控。但當細胞發生癌變時,其基因表達和代謝過程會發生改變,從而產生一些新的蛋白質或使原本低表達的蛋白質過度表達,這些異常表達的物質就可能成為腫瘤抗原。
腫瘤抗原可以分為腫瘤特異性抗原和腫瘤相關抗原。腫瘤特異性抗原只存在於腫瘤細胞表面,不存在於正常組織細胞,能被機體免疫系統識別並引發免疫反應。腫瘤相關抗原並非腫瘤細胞所特有,在正常組織細胞中也有少量表達,但在腫瘤細胞中表達量顯著增加。
腫瘤抗原在腫瘤的診斷、治療和預後評估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例如,通過檢測血液或組織中的腫瘤抗原水平,可以輔助腫瘤的早期診斷;利用腫瘤抗原可以制備腫瘤疫苗,激發機體的免疫反應來攻擊腫瘤細胞。
在研究和應用腫瘤抗原時,需確保檢測方法的準確性和特異性,同時要關注個體差異對腫瘤抗原表達和免疫反應的影響,以更好地發揮其在腫瘤防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