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瞳和散瞳在眼科領域較為常見,二者在概念、目的、使用藥物、持續時間、不良反應等方面存在一定區別。
1.概念:擴瞳是指通過藥物等方法使瞳孔直徑擴大。散瞳則是在擴瞳的基礎上,還伴有睫狀肌的麻痹,使眼睛的調節功能暫時受到抑制。
2.目的:擴瞳主要用於一些眼部檢查,如觀察眼底的周邊部情況等。散瞳除了用於眼底檢查外,還常用於驗光,尤其是對於青少年兒童,能更準確地測量出真實的屈光度數等。
3.使用藥物:擴瞳常用的藥物有復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等,其作用相對溫和。散瞳一般使用阿托品眼膏等,藥效相對較強。
4.持續時間:擴瞳後瞳孔恢復正常的時間較短,一般4-6小時。散瞳後瞳孔恢復時間較長,阿托品散瞳後可能需要2 - 3周瞳孔才能恢復正常大小等。
5.不良反應:擴瞳後可能會出現短暫的視物模糊、畏光等症狀,通常在藥效消退後自行緩解。散瞳由於睫狀肌麻痹,除了有類似擴瞳的不良反應外,還可能會影響近距離視力,看近處物體不清楚等。
在進行擴瞳或散瞳操作前,應告知醫生自身的健康狀況,包括是否有過敏史等。操作後要避免強光刺激,外出可佩戴墨鏡。如果出現明顯不適,應及時向醫生反饋,以便採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