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性失聲,又稱癔症性失語症、官能性失音(失語症)、精神性失音(失語症),是一種以癔病為病因的暫時性發聲障礙,其病因及臨床表現具體如下:
一、病因
1.驚嚇或創傷:患者可能經歷了心理創傷或驚嚇,如意外事故、親人離世等,導致大腦的應激反應對聲音發出的神經信號進行了調節,進而導致癔症性失聲。
2.焦慮或抑鬱:患者可能面臨著過度的心理壓力,如考試、面試、演講等,導致情緒不穩定,進而影響聲音的正常發出,表現為癔症性失聲。
3.心理防禦:患者可能因為某些原因產生心理防禦機制,例如無意識地壓抑情感、回避某些話題等,導致聲音無法發出,出現癔症性失聲這種病情。
4.文化程度及生活環境:文化程度較低者、生活的文化環境封閉性較高者,本病的發病率更高。
二、臨床表現
1.發聲困難:患者可能難以發出聲音,或發聲時感到費力。
2.聲音嘶啞:聲音變得沙啞、粗糙,失去原本的清亮。
3.失音:完全不能發聲,或只能發出極微弱的聲音,如耳語。但咳嗽、哭笑等仍可發聲。
4.喉部感覺異常:患者可能感覺喉部有異物感、堵塞感或瘙癢感。
5.情緒異常:如焦慮、緊張、激動、抑鬱等,情緒波動可能影響發聲。
6.心理暗示影響:在特定環境或受到特定暗示時,症狀可能加重或減輕。
癔症性失聲患者的聲帶可處於各種位置,類似於各種喉肌麻痹患者的聲帶位置,但雙側聲帶位置常對稱。喉鏡檢查發音時聲帶可呈現不完全內收,肌張力亦弱,有輕癱現象。在安靜呼吸時聲帶呈正常狀態,或稍出現外展。喉頭滴藥迫使患者咳嗽,即可見聲帶閉合或開大。多為雙側聲帶功能性障礙而不是單側性。
癔症性失聲是一種與心理因素密切相關的發聲障礙,其病因複雜多樣,臨床表現也各具特色。一旦出現相關症狀,應及時就醫並進行心理疏導和相關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