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骨髓移植不屬於器官移植。
骨髓是存在於長骨的骨髓腔和扁平骨的稀松骨質間的網眼中的一種海綿狀組織,能產生血細胞。而器官是由多種組織構成的能行使特定功能的結構單位。骨髓主要是造血組織,與傳統意義上具有特定複雜生理功能的器官有所不同。
骨髓移植的原理是通過靜脈輸注造血乾、祖細胞,重建患者正常造血與免疫系統,從而治療一系列疾病。對於患有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疾病的患者,骨髓移植有重要意義。比如白血病患者,其骨髓中的造血乾細胞發生惡變,正常造血功能受到抑制。通過骨髓移植,輸入健康的造血乾細胞,可以替代患者體內異常的造血乾細胞,重新建立正常的造血和免疫功能,使患者的病情得到緩解甚至治癒。對於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自身骨髓造血功能衰竭,骨髓移植能為其提供新的造血乾細胞,恢復造血能力,改善身體狀況。
在進行骨髓移植時,供者與受者的人類白細胞抗原配型要盡可能相符,以減少排異反應。同時,移植後需要密切監測患者的身體狀況,進行必要的抗排異治療和支持治療,預防感染等併發症的發生,以提高移植的成功率和患者的生存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