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的藥品通常不能使用,因為藥物過期後,其療效會降低或發生變質,可能產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服用後存在諸多風險。
藥物過期後,其內部成分可能已發生質變。儘管有些過期藥物外觀看起來沒有變化,但其內部的有效成分可能已經降解或失效,導致藥物無法發揮原有的治療作用。同時,過期藥物還可能產生新的有害物質,服用後可能引起惡心、嘔吐、腹瀉等症狀,嚴重時甚至危及生命。此外,過期藥物可能失去原有的防腐能力,容易受到外界細菌污染,進一步增加服用後的風險。
在使用藥品前,請務必查看藥物的有效期,確保藥物在有效期內。如果藥物已經過期,請立即停止使用,並咨詢專業醫生或藥師的建議。切勿因捨不得丟棄而冒險服用過期藥物,以免對身體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