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不能治好尿毒症,其僅是代替了腎臟工作,並沒有治療尿毒症的作用。尿毒症並不是出現在腎臟上的獨立性病變,其指的是各種原發或繼發性腎病造成的腎臟功能漸進性、不可逆轉減退,直至腎臟功能喪失後出現的一系列症狀、代謝紊亂,屬於各種晚期腎病共有的臨床綜合徵。
透析是利用了小分子經過半透膜擴散到水或緩衝液的原理,將小分子、生物大分子分開的一種分離純化技術,其能起到排出血液中廢物、糾正體內水電解質紊亂、酸鹼失衡的作用,屬於腎臟代替治療的一種,分為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兩類,其中前者應用率較高。
該治療方式並沒有直接作用於腎臟,也沒有促進腎臟細胞再生、功能恢復的作用,僅是代替了腎臟工作,因此其不能治癒尿毒症。但可以改善患者生活質量、提高生存期,接受透析的患者,大部分能存活10~20年以上。因此,出現尿毒症後,應遵照醫囑選擇適合的透析方案,定期進行透析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