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早期治療方法有手術切除、放射治療、化學治療、冷凍治療、光動力治療等。
1. 手術切除:是最常用的治療方法,適用於大多數皮膚癌。通過手術將腫瘤組織完整切除,切緣陰性可降低復發風險。對於較小且位置合適的腫瘤,可進行廣泛切除;對於較大腫瘤,可能需進行皮瓣轉移或植皮等修復手術。
2. 放射治療:利用高能射線殺死癌細胞,適用於不宜手術、手術後輔助治療或老年體弱患者。可單獨使用,也可與手術等聯合。能精准定位腫瘤,減少對周圍正常組織的損傷,副作用相對較小。
3. 化學治療:通過使用化學藥物抑制或殺死癌細胞,常用於晚期或轉移性皮膚癌,也可作為術前新輔助治療縮小腫瘤體積。常用藥物有氟尿嘧啶等,可能會有惡心、嘔吐、脫發等副作用。
4. 冷凍治療:利用液氮的低溫使腫瘤組織壞死、脫落,適用於較小、表淺的皮膚癌。操作簡便、痛苦小、恢復快,但可能會有局部色素沈著或減退等不良反應。
5. 光動力治療:通過向體內注射光敏劑,再用特定波長的光照射腫瘤部位,產生單線態氧等物質破壞癌細胞。對正常組織損傷小,可保留皮膚外觀和功能,但可能會有局部疼痛、水腫等反應。
皮膚癌早期治療後,要注意保持皮膚清潔,避免傷口感染,定期復查,觀察皮膚恢復情況。日常做好防曬,減少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飲食上多攝入富含營養的食物,增強身體抵抗力。嚴格按照醫生的囑咐進行後續治療和護理,若出現異常症狀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