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復發的症狀包括皮膚紅斑、關節疼痛、口腔潰瘍、發熱、腎臟受累等。
1. 皮膚紅斑:復發時皮膚症狀較為常見,典型的如蝶形紅斑,橫跨鼻梁和雙側臉頰形似蝴蝶;盤狀紅斑多呈邊界清晰的圓形或橢圓形,好發於頭面部、頸部等暴露部位,紅斑上有粘著性鱗屑,去除鱗屑可見其下有角質栓和毛囊口擴大。
2. 關節疼痛:許多患者復發時會出現關節疼痛症狀,可累及多個關節,如手指、手腕、膝關節等,疼痛程度不一,有的表現為隱痛,有的則較為劇烈,部分患者還可能伴有關節腫脹、活動受限等情況。
3. 口腔潰瘍:口腔黏膜出現無痛性或疼痛性潰瘍,大小和形狀各異,可單個或多個出現,常見於口唇、頰黏膜、舌等部位,嚴重時會影響進食和說話。
4. 發熱:部分患者復發時會出現發熱症狀,可為低熱,體溫一般在 37.3℃-38℃之間,也可能出現高熱,體溫超過 38℃,同時可伴有乏力、疲倦等全身不適症狀。
5. 腎臟受累:表現為蛋白尿、血尿、水腫等症狀。蛋白尿可導致尿液中泡沫增多且長時間不消散;血尿時尿液顏色可呈洗肉水樣或肉眼可見的紅色;水腫常先出現在眼瞼、下肢等部位,嚴重時可蔓延至全身。
紅斑狼瘡患者日常要注意防曬,避免過度勞累,保持良好的心態和規律的作息。定期到醫院復查,嚴格按照醫生的囑咐用藥,切不可自行增減藥量或停藥,一旦出現上述復發症狀,應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