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導化療和化療在治療時機、治療目的、用藥方案、治療週期、適用情況等方面存在不同。
1. 治療時機:誘導化療是在局部治療手術、放療等之前進行的化療;而化療的時機更為靈活,可在術前、術後,或與放療同步等多種情況下開展。
2. 治療目的:誘導化療主要目的是縮小腫瘤體積,降低腫瘤分期,使原本無法切除的腫瘤有可能被切除,或降低術後復發風險;普通化療目的多樣,包括殺死癌細胞、控制腫瘤生長、緩解症狀、延長患者生存期等。
3. 用藥方案:誘導化療通常會採用相對較強的聯合化療方案,以盡快取得明顯的腫瘤縮小效果;普通化療用藥方案則需根據患者具體病情、身體狀況、腫瘤類型等因素綜合制定,強度和組合有較大差異。
4. 治療週期:誘導化療週期一般相對較短,通常為2 - 4個週期;化療週期則因病情不同而有很大差別,可能從幾個週期到十幾個週期不等。
5. 適用情況:誘導化療多用於可切除但存在高復發風險的實體腫瘤,如頭頸部腫瘤、乳腺癌等;化療適用範圍更廣,幾乎涵蓋所有惡性腫瘤,在不同階段發揮不同作用。
無論是誘導化療還是化療,患者都要保持良好生活習慣,保證充足睡眠、均衡飲食,增強身體抵抗力。積極配合醫生各項檢查,嚴格按照醫囑按時用藥、定期治療,出現不適及時與醫生溝通,以便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