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是由結核分枝桿菌引發的肺部感染性疾病,有多種症狀表現且治療有相應規範。
一、肺結核症狀:
1. 全身症狀:發熱是常見症狀,多表現為長期午後低熱,部分患者伴有盜汗、乏力、食慾減退、體重減輕等。
2. 呼吸系統症狀: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或痰中帶血是肺結核的常見可疑症狀。咳嗽較輕,多為乾咳或少量黏液痰。有空洞形成時,痰量增多,若合併其他細菌感染,痰可呈膿性。約 1/3 的患者有咯血症狀,多數為少量咯血,少數為大咯血。部分患者會出現胸痛症狀,表現為胸膜性胸痛,隨呼吸運動和咳嗽加重。當病變累及範圍廣或伴有大量胸腔積液時,可出現呼吸困難。
2.肺結核治療:
1. 治療原則:遵循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的原則。早期治療可使病變吸收快、療效好、易治癒;聯合使用多種抗結核藥物可提高療效、降低耐藥性;適量用藥既能保證療效又能避免不良反應;規律服藥是確保治療成功的關鍵;全程治療可防止疾病復發。
2. 藥物治療:常用抗結核藥物包括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初治活動性肺結核治療方案通常採用強化期和鞏固期兩階段治療,強化期一般為 2 個月,使用多種藥物聯合,鞏固期一般為 4 個月。
3. 其他治療:對於藥物治療效果不佳、存在嚴重併發症等情況,可考慮手術治療。
治療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醫生制定的治療方案服藥,不得自行增減藥量或停藥。定期復查血常規、肝腎功能、胸部影像學等,以便及時發現藥物不良反應和評估治療效果。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營養,適當鍛鍊,增強機體免疫力,促進疾病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