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骨折處理的原則不只是制動。骨折處理有三大原則,即復位、固定和康復治療。制動只是固定環節的一種體現,固定的目的是維持骨折復位後的位置,防止骨折端再移位,為骨折愈合創造良好條件。但僅有制動是不夠的。復位是將移位的骨折段恢復正常或近乎正常的解剖關係,這是骨折愈合的基礎,若骨折斷端錯位嚴重,即便制動也難以良好愈合。康復治療也至關重要,在合適的階段進行康復鍛鍊,能促進局部血液循環,防止肌肉萎縮、關節僵硬等併發症的發生,利於肢體功能的恢復。比如一些簡單的骨折,如兒童青枝骨折,在適當復位後給予可靠的固定制動,骨折能順利愈合。但對於複雜的骨折,如粉碎性骨折、關節內骨折等,只強調制動,不注重復位的精准性和後期康復,可能導致骨折畸形愈合、關節功能障礙等不良後果。骨折後應及時就醫,根據具體情況,由專業醫生制定個性化的治療方案,包括合理復位、恰當固定及科學的康復計劃,以促進骨折順利愈合和肢體功能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