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毒性藥物性聾常由用藥劑量過大、用藥時間過長、個體易感性、年齡因素、藥物聯合使用等引起。
1. 用藥劑量過大:使用耳毒性藥物時,若超出正常劑量標準,藥物在體內蓄積,會對聽神經及內耳組織產生強烈毒性作用,損害聽覺功能。嚴格按醫囑控制藥物劑量,避免自行加大用量。
2. 用藥時間過長:長時間持續使用耳毒性藥物,藥物不斷在體內累積,對耳部的損傷逐漸加重,最終引發耳聾。遵循醫生規定的用藥療程,不要隨意延長用藥時間。
3. 個體易感性:部分人因自身特殊體質,對耳毒性藥物極為敏感,即使正常劑量使用,也可能出現嚴重耳毒性反應。用藥前告知醫生家族病史及自身過敏史等,必要時進行相關基因檢測。
4. 年齡因素:兒童和老年人的耳部生理功能相對較弱,兒童耳部發育不完善,老年人耳部功能衰退,使用耳毒性藥物時更易受損。兒童和老人用藥需謹慎評估,密切觀察反應。
5. 藥物聯合使用:同時使用多種耳毒性藥物或與其他可能影響耳部的藥物聯用,會增加耳毒性風險,藥物相互作用加重對耳部的損害。避免不必要的藥物聯用,確需聯用需醫生綜合評估。
日常要增強健康意識,用藥前詳細瞭解藥物潛在風險。就醫時主動告知醫生耳部病史,嚴格遵醫囑用藥,出現耳部不適及時就醫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