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是否患糖尿病可通過空腹血糖檢測、餐後血糖檢測、糖化血紅蛋白檢測、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隨機血糖檢測等。
1. 空腹血糖檢測:指禁食8小時後所測的血糖值,若空腹血糖≥7.0mmol/L,且有糖尿病典型症狀,如多飲、多食、多尿、體重減輕等,可考慮糖尿病;若無症狀則需改天復查覈實。
2. 餐後血糖檢測:通常檢測餐後2小時血糖,從進食第一口飯開始計時,2小時後測量。若餐後2小時血糖≥11.1mmol/L,結合症狀可輔助診斷,無症狀同樣需復查。
3. 糖化血紅蛋白檢測:反映過去2-3個月的平均血糖水平,正常範圍在4%-6%。若糖化血紅蛋白≥6.5%,可作為糖尿病的診斷依據之一,不受短期飲食、運動等影響。
4.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口服一定量葡萄糖後,在不同時間點測血糖值。若服糖後2小時血糖≥11.1mmol/L,可診斷糖尿病,該試驗能更準確評估血糖調節能力。
5. 隨機血糖檢測:任意時間測量的血糖值,若隨機血糖≥11.1mmol/L,且有糖尿病症狀,可初步診斷。
若懷疑患糖尿病,應及時就醫,由專業醫生綜合各項檢查結果及症狀進行診斷。確診後要積極配合治療,遵循醫囑合理飲食、適量運動、定期監測血糖,以控制病情發展,提高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