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緩性癱瘓的表現有肌肉鬆弛、腱反射減弱或消失、肌肉萎縮、肌力減退、病理反射陰性等。
1. 肌肉鬆弛:患側肢體肌肉呈現鬆軟狀態,失去正常的張力,按壓時手感較為柔軟,與正常肌肉的彈性和緊張度明顯不同,外觀上也可見肌肉形態相對扁平,缺乏飽滿度。
2. 腱反射減弱或消失:進行膝腱反射、跟腱反射等檢查時,反射活動明顯減弱,甚至無法引出正常的反射動作,這是由於神經系統對肌肉的調節功能出現障礙所致。
3. 肌肉萎縮:發病一段時間後,因肌肉長期得不到神經的有效支配和營養,會逐漸出現萎縮現象,表現為肌肉體積縮小,肢體變細,力量也隨之進一步下降。
4. 肌力減退:肢體的運動力量明顯降低,無法完成正常的抗阻力動作,根據病情嚴重程度不同,可表現為從輕微的力量減弱到完全喪失運動能力。
5. 病理反射陰性:在進行病理反射檢查時,如巴賓斯基徵等,不會出現異常的反射表現,這與上運動神經元損傷導致的痙攣性癱瘓有所區別。
出現遲緩性癱瘓症狀後,應及時就醫明確病因並接受規範治療。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對癱瘓肢體的護理,保持正確的體位,防止關節攣縮和畸形。可適當進行康復訓練,促進肌肉功能恢復。同時,要遵循醫生的囑咐,按時服藥、定期復查,以便及時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