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流產和流產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它們在定義、症狀、發展結果、檢查結果以及處理方法等方面存在區別。
1.定義:先兆流產是指妊娠28周前,先出現少量的陰道流血,常為暗紅色或血性白帶,無妊娠物排出,隨後出現陣發性下腹痛或腰背痛;流產則是指妊娠不足28周、胎兒體重不足1000g而終止妊娠者。
2.症狀:先兆流產的症狀相對較輕,主要表現為少量陰道出血、輕微腹痛或腰痛;流產的症狀較為嚴重,除了陰道出血增多外,還可能伴有陣發性下腹疼痛加劇,甚至有妊娠物排出。
3.發展結果:先兆流產經過適當治療後,有可能繼續妊娠,胎兒可以存活;流產一旦發生,妊娠就會終止,胎兒無法繼續發育。
4.檢查結果:先兆流產時,婦科檢查宮頸口未開,子宮大小與停經周數相符;流產時,婦科檢查宮頸口已擴張,有時可見胚胎組織或胎囊堵塞於宮頸口內,子宮大小小於停經周數。
5.處理方法:對於先兆流產,主要是臥床休息,嚴禁性生活,足夠營養支持,保持情緒穩定,並根據情況進行適當的保胎治療;對於流產,需要根據流產的類型和具體情況,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如清宮術等。
在懷孕期間,孕婦應注意休息,避免過度勞累和劇烈運動,保持良好的心態,定期進行產前檢查。如果出現陰道出血、腹痛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就醫,以便得到及時的診斷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