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N治療難治性高血壓頑固性高血壓的適應症包括年齡在18歲以上、原發性高血壓、在改善生活方式基礎上應用了包括利尿劑在內的3種或3種以上降壓藥物治療至少3個月血壓仍未達標等,禁忌症包括對RDN治療器械或藥物過敏、合併嚴重的肝腎功能不全、合併嚴重的精神疾病等。
1. 年齡在18歲以上:這是基本的年齡要求。因為18歲以下患者身體仍處於生長髮育階段,生理機能尚未完全成熟,RDN治療可能對其身體產生潛在的、不可預測的影響。
2. 原發性高血壓:RDN主要適用於原發性高血壓患者。原發性高血壓病因不明,多與遺傳、環境等多種因素有關,通過RDN治療有可能調節腎交感神經活性,從而達到控制血壓的目的。
3. 在改善生活方式基礎上應用了包括利尿劑在內的3種或3種以上降壓藥物治療至少3個月血壓仍未達標:這表明患者經過了規範的藥物治療和生活方式調整,但血壓仍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此時RDN治療可作為一種補充治療手段。
1. 對RDN治療器械或藥物過敏:過敏反應可能導致嚴重的身體不適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對此類患者不能進行RDN治療。
2. 合併嚴重的肝腎功能不全:肝腎功能不全時,患者身體的代謝和解毒功能受到影響,可能無法正常代謝RDN治療過程中使用的藥物或應對治療帶來的身體負擔。
3. 合併嚴重的精神疾病:嚴重精神疾病患者可能無法配合治療過程,且治療可能對其精神狀態產生進一步的不良影響。
RDN治療難治性高血壓需要綜合評估患者的具體情況,醫生會根據患者的年齡、身體狀況、病史等多方面因素權衡利弊,制定個性化的治療方案,以確保治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