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可分為原發性高血壓和繼發性高血壓,二者在病因、發病機制、臨床表現、治療方法等方面存在區別。
1. 病因:
原發性高血壓:病因不明,可能與遺傳、環境、生活方式等多種因素有關,如家族遺傳傾向、長期高鹽飲食、精神緊張、吸煙、酗酒、缺乏運動等。
繼發性高血壓:由某些確定的疾病或病因引起,如腎臟疾病腎小球腎炎、腎動脈狹窄等、內分泌疾病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鉻細胞瘤等、心血管疾病主動脈縮窄等、顱腦病變腦腫瘤、腦外傷等。
2. 發病機制:
原發性高血壓:發病機制複雜,涉及神經、體液、內分泌等多個系統的調節失衡,如腎素 - 血管緊張素 - 醛固酮系統RAAS激活、交感神經系統興奮性增高等。
繼發性高血壓:主要是由於原發疾病導致體內某些生理機制紊亂,進而引起血壓升高。例如,腎動脈狹窄可導致腎缺血,激活RAAS,引起血壓升高。
3. 臨床表現:
原發性高血壓:起病隱匿,進展緩慢,早期常無症狀,或僅在精神緊張、情緒激動、勞累後出現血壓升高,休息後可恢復正常。隨著病情進展,可出現頭痛、頭暈、心悸、視力模糊等症狀。
繼發性高血壓:除血壓升高外,還伴有原發疾病的相關症狀。如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患者可出現多尿、夜尿增多、肌無力等症狀;嗜鉻細胞瘤患者可出現陣發性或持續性高血壓,伴有頭痛、心悸、多汗等症狀。
4. 治療方法:
原發性高血壓:主要採取綜合治療措施,包括改善生活方式如低鹽飲食、適量運動、戒煙限酒、心理平衡等和藥物治療如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鈣通道阻滯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等,多數患者需要長期服藥。
繼發性高血壓:主要是針對原發疾病進行治療,如手術切除腫瘤、解除腎動脈狹窄等。原發疾病治癒後,血壓可恢復正常或明顯下降。
高血壓患者應定期測量血壓,遵循醫生的建議進行治療和生活方式調整,保持健康的生活習慣,以控制血壓,減少併發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