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處方藥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非處方藥是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2.安全性:處方藥通常具有較高的風險性,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非處方藥經過長期臨床使用,被認為安全性較高。
3.標識:處方藥沒有特定標識;非處方藥有OTC標識,分為甲類紅色和乙類綠色。
4.銷售渠道:處方藥一般在醫院藥房憑處方銷售;非處方藥可以在藥店、超市等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商業企業中零售。
5.廣告宣傳:處方藥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廣告宣傳;非處方藥經審批可以在大眾媒體上進行廣告宣傳。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根據自身的病情和需求,合理選擇藥品。如果對用藥有疑問,應及時咨詢醫生或藥師,以確保用藥的安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