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間首次發生或發現的糖耐量異常,通常在妊娠中晚期出現,多數患者產後血糖可恢復正常;而妊娠合併糖尿病則是指在妊娠前就已經患有糖尿病的患者合併妊娠。這兩種情況在發病時間、病因、對母嬰的影響以及治療方法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1. 發病時間:
妊娠期糖尿病:多在妊娠中晚期,一般在孕 24 - 28 周通過糖耐量試驗確診。
妊娠合併糖尿病:在妊娠前就已存在糖尿病。
2. 病因:
妊娠期糖尿病:主要與妊娠期胰島素抵抗增加、胰島素分泌相對不足有關。
妊娠合併糖尿病:多由遺傳、環境、自身免疫等因素導致。
3. 對母嬰的影響:
妊娠期糖尿病:可能增加孕婦妊娠期高血壓、羊水過多、早產、難產等風險,對胎兒可能導致巨大兒、胎兒生長受限、新生兒低血糖等。
妊娠合併糖尿病:孕婦和胎兒的併發症風險更高,如孕婦糖尿病腎病、視網膜病變加重,胎兒畸形、死胎等發生率增加。
4. 建議
妊娠期糖尿病:多數可通過飲食控制和適當運動來控制血糖,如血糖控制不理想,需使用胰島素治療。
妊娠合併糖尿病:根據孕前糖尿病的病情,部分患者需要在孕前調整治療方案,孕期除了飲食和運動管理,可能需要更早開始胰島素治療,並密切監測血糖。
無論是妊娠期糖尿病還是妊娠合併糖尿病,孕婦都需要密切關注血糖變化,遵循醫生的建議進行治療和管理。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合理飲食,控制糖分的攝入,適當進行運動,保持良好的心態,以確保母嬰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