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過期妊娠的方法有根據末次月經日期推算、根據排卵日期推算、根據超聲檢查推算、根據體格檢查判斷、根據實驗室檢查判斷等。
1. 根據末次月經日期推算:正常月經週期規律的女性,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孕周達到或超過42周,就可初步判斷為過期妊娠。但這種方法對於月經週期不規律的女性準確性欠佳。
2. 根據排卵日期推算:對於月經週期不規律的女性,可通過基礎體溫測定、宮頸黏液檢查等方法來推測排卵日期。從排卵日開始往後推算,孕周超過42周則考慮為過期妊娠。不過,這些推測排卵的方法可能存在一定誤差。
3. 根據超聲檢查推算:在妊娠早期,超聲檢查可以較為準確地測量胎兒的頭臀長度等指標來推算孕周。若妊娠中晚期超聲檢查發現胎兒雙頂徑、股骨長等指標明顯大於同孕周的正常範圍,且孕周超過42周,也提示可能為過期妊娠。但超聲檢查結果也會受到胎兒生長髮育個體差異等因素影響。
4. 根據體格檢查判斷:臨產前通過體格檢查,若發現孕婦宮底高度、腹圍等明顯大於同孕周的正常孕婦,且孕周超過42周,也可作為判斷過期妊娠的參考。但體格檢查的主觀性相對較強。
5. 根據實驗室檢查判斷:某些實驗室檢查指標,如胎盤功能相關的檢查,若提示胎盤功能減退,同時孕周超過42周,也有助於過期妊娠的診斷。但實驗室檢查結果需要結合其他檢查綜合判斷。
孕婦應定期進行產前檢查,若懷疑有過期妊娠的可能,應進一步完善相關檢查,由醫生綜合評估後制定合適的處理方案,以保障母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