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P 心衰分級標準 5 級主要包括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Ⅴ級。
1. Ⅰ級:患者患有心臟病,但日常活動不受限制,一般體力活動不引起過度的乏力、呼吸困難或心悸等症狀。
2. Ⅱ級:患者心臟病導致體力活動受到輕度的限制,休息時無症狀,一般體力活動下可出現上述症狀。
3. Ⅲ級:患者心臟病使體力活動明顯受限,低於平時一般活動即引起上述症狀。
4. Ⅳ級:患者在休息狀態下也有心力衰竭的症狀,體力活動完全喪失,任何體力活動都會使症狀加重。
5. Ⅴ級:此為最嚴重的級別,患者出現心源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危及生命的情況,需緊急救治。
BNP 心衰分級只是一個參考標準,具體情況還需結合患者的個體差異進行綜合判斷。患者應積極配合醫生的治療,按時服藥、定期復查,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如低鹽飲食、適量運動、避免過度勞累等,以促進病情的穩定和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