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標誌物六項是指六項用於輔助診斷腫瘤的生物標誌物,包括癌胚抗原CEA、甲胎蛋白AFP、糖類抗原125CA125、糖類抗原15-3CA15-3、糖類抗原19-9CA19-9和神經元特異性烯醇化酶NSE。
癌胚抗原CEA是一種廣譜腫瘤標誌物,在多種惡性腫瘤中都可能升高,如結腸癌、胃癌、肺癌等,但其特異性不強,一些良性疾病也可能導致CEA升高。
甲胎蛋白AFP主要用於原發性肝癌的診斷,在肝癌患者中,AFP往往會顯著升高。妊娠期婦女和某些生殖系統腫瘤患者的AFP也可能升高。
糖類抗原125CA125常用於卵巢癌的診斷和監測,在其他一些惡性腫瘤如子宮內膜癌、胰腺癌等中也可能升高,同時,一些良性婦科疾病如卵巢囊腫、子宮內膜異位症等也可能導致CA125升高。
糖類抗原15-3CA15-3對乳腺癌的診斷有一定的價值,尤其是在乳腺癌晚期或復發時,CA15-3的水平可能會明顯升高。
糖類抗原19-9CA19-9在胰腺癌、膽管癌等消化系統腫瘤中較為敏感,其水平升高可能提示存在這些腫瘤。
神經元特異性烯醇化酶NSE是小細胞肺癌和神經內分泌腫瘤的標誌物,對這些腫瘤的診斷和監測有一定的意義。
腫瘤標誌物的檢測結果只能作為輔助診斷的依據,不能單獨作為確診腫瘤的依據。如果腫瘤標誌物檢測結果異常,應結合臨床症狀、影像學檢查等進行綜合分析。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均衡飲食、適量運動、戒煙限酒等,有助於預防腫瘤的發生。如果身體出現異常症狀,應及時就醫,以便早期發現和治療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