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電生理檢查的適應證包括診斷性心律失常、治療性心律失常、不明原因暈厥、預激綜合徵、心臟驟停存活者等。
1. 診斷性心律失常:對於一些臨床上難以明確診斷的心律失常,如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室性心動過速等,心電生理檢查可以通過誘發和終止心律失常,明確心律失常的發生機制和類型,為後續的治療提供依據。
2. 治療性心律失常:對於一些藥物治療效果不佳或不能耐受藥物治療的心律失常患者,心電生理檢查可以通過導管消融等方法,直接破壞心律失常的起源點或傳導通路,達到根治心律失常的目的。
3. 不明原因暈厥:暈厥是一種常見的臨床症狀,其原因複雜多樣。對於一些不明原因的暈厥患者,心電生理檢查可以通過監測心臟電活動,發現潛在的心律失常或心臟傳導異常,有助於明確暈厥的原因。
4. 預激綜合徵:預激綜合徵是一種常見的心律失常,其主要特徵是心房和心室之間存在異常的傳導通路。心電生理檢查可以通過誘發和終止預激綜合徵的發作,明確異常傳導通路的位置和性質,為導管消融治療提供指導。
5. 心臟驟停存活者:對於心臟驟停存活者,心電生理檢查可以評估患者的心臟電活動情況,發現潛在的心律失常或心臟傳導異常,有助於制定個性化的治療方案,預防心臟驟停的再次發生。
在進行心電生理檢查前,患者應向醫生詳細告知自己的病史、用藥情況等信息。檢查過程中需保持放鬆,配合醫生的操作。檢查後要按照醫生的安排進行休息和恢復,如有不適及時告知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