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復查常見的項目有血液檢查、影像學檢查、內鏡檢查、病理活檢等。
1. 血液檢查:主要包括腫瘤標誌物檢測,不同類型的癌症有其相對特異的腫瘤標誌物,如肝癌的甲胎蛋白、前列腺癌的前列腺特異抗原等,通過檢測其數值變化輔助判斷癌症有無復發或轉移;血常規可瞭解患者有無貧血、感染等情況;肝腎功能等生化指標能評估化療、放療等治療對身體重要臟器功能的影響。
2. 影像學檢查:X線檢查常用於肺部等部位的初步篩查;超聲檢查可用於檢查肝臟、膽囊、胰腺、甲狀腺等臟器有無異常;CT檢查能清晰顯示身體各部位的結構,對腫瘤的大小、位置、形態等進行準確判斷;磁共振成像MRI對軟組織的分辨力更高,常用於腦部、脊柱等部位腫瘤的復查;正電子發射斷層顯像PET-CT可檢測出身體內代謝異常增高的部位,有助於發現潛在的轉移灶。
3. 內鏡檢查:如胃鏡、腸鏡、支氣管鏡等,可直接觀察消化道、呼吸道等部位有無腫瘤復發或新生病變,還可在檢查過程中取組織進行病理檢查。
4. 病理活檢:對於發現的可疑病變,通過穿刺活檢、手術切除活檢等方式獲取病變組織,進行病理學檢查,明確病變的性質,是判斷癌症是否復發的金標準。
癌症復查項目的選擇需根據患者的具體癌症類型、治療方式、病情等綜合考慮。患者應與醫生充分溝通,積極配合復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並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提高生活質量和生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