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是34周開始做胎心監護,但對於有高危因素的孕婦,可能32周就需要開始。
正常孕婦通常從34周開始進行胎心監護。因為在妊娠34周左右,胎兒的中樞神經系統基本發育成熟,這時候進行胎心監護能更有效、準確地監測胎兒在宮內的狀態,比如是否存在缺氧情況。這個階段胎兒的心率變化規律也更加穩定,通過監護可以更好地捕捉到這些信息,對胎兒的健康狀況做出評估。
如果孕婦存在高危因素,如妊娠期高血壓、妊娠期糖尿病、胎兒生長受限等情況,可能從32周就開始做胎心監護。這是由於這些高危因素會增加胎兒出現異常的風險,提前進行胎心監護能夠更早地發現問題,如胎兒窘迫。通過及時發現胎兒心率的異常變化,醫生可以採取相應措施,降低不良妊娠結局的發生風險。
孕婦要清楚自己是否屬於高危人群,按醫生的建議及時進行胎心監護。如果在監護過程中發現胎心異常或者自己感覺胎動有明顯變化,如胎動突然頻繁或減少,應立即就醫,不能耽誤,以確保胎兒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