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壓的診斷標準主要有血壓升高、蛋白尿、水腫等。
1. 血壓升高:妊娠期出現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於產後12周內恢復正常;血壓較基礎血壓升高30/15mmHg,但低於140/90mmHg時,不作為診斷依據,但須嚴密觀察。
2. 蛋白尿:24小時尿蛋白定量≥0.3g或隨機尿蛋白≥+。蛋白尿的出現常提示腎臟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是判斷病情嚴重程度的重要指標之一。
3. 水腫:體重異常增加是多數患者的首發症狀,孕婦體重突然增加≥0.9kg/周或2.7kg/4周是子癇前期的信號。水腫特點是自踝部逐漸向上延伸的凹陷性水腫,經休息後不緩解。水腫局限於膝以下為+,延及大腿為++,延及外陰及腹壁為+++,全身水腫或伴有腹水為++++。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嚴重威脅母嬰健康,孕婦應定期進行產前檢查,密切關注自身血壓、體重、尿蛋白等情況。一旦發現異常,應及時就醫,配合醫生進行相關檢查和治療,以保障自身和胎兒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