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衰竭的症狀主要有呼吸困難、發紺、精神神經症狀、循環系統症狀、消化系統症狀等。
1. 呼吸困難:呼吸頻率、節律和幅度均可發生改變。早期可表現為呼吸頻率增快,病情加重時可出現呼吸費力、鼻翼扇動、端坐呼吸等。若呼吸中樞受抑制,可表現為呼吸節律紊亂,如潮式呼吸、嘆息樣呼吸等。
2. 發紺:是缺氧的典型表現。當動脈血氧飽和度低於90%時,可在口唇、指甲等部位出現發紺。但在嚴重貧血、一氧化碳中毒等情況下,即使存在缺氧,發紺也可能不明顯。
3. 精神神經症狀:急性缺氧可出現精神錯亂、狂躁、昏迷、抽搐等症狀。二氧化碳瀦留時,患者可先出現頭痛、頭暈、失眠等,隨後可出現嗜睡、昏迷、撲翼樣震顫等。
4. 循環系統症狀:多數患者有心動過速,嚴重缺氧和二氧化碳瀦留可引起血壓下降、心律失常,甚至心臟驟停。還可出現周圍血管擴張,表現為皮膚潮紅、溫暖多汗等。
5. 消化系統症狀:可出現腹脹、惡心、嘔吐等症狀,嚴重時可引起應激性潰瘍,導致消化道出血。
急性呼吸衰竭是一種嚴重的疾病,一旦出現上述症狀,應及時就醫。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相關檢查和治療。患者需配合醫生的治療,保持呼吸道通暢,積極治療原發病,以促進病情的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