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心臟病的病因有先天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性心臟病、圍生期心肌病、貧血性心臟病等。
1. 先天性心臟病:
是胎兒時期心臟血管發育異常所致。可能與遺傳因素、環境因素如孕期母親感染風疹病毒、接觸有害物質等有關。孕期需密切監測心功能,根據病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繼續妊娠,必要時在合適時機終止妊娠。
2. 風濕性心臟病:
多因風濕熱反復發作累及心臟瓣膜引起。與A組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密切相關。孕期要預防感染,控制心率,減輕心臟負擔,定期產檢評估心功能。
3.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性心臟病:
因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導致全身小動脈痙攣,外周阻力增加,心臟後負荷加重引起。需積極控制血壓,解痙,適時終止妊娠。
4. 圍生期心肌病:
病因尚不明確,可能與病毒感染、自身免疫、遺傳等因素有關。發病後要嚴格臥床休息,給予營養心肌等治療。
5. 貧血性心臟病:
嚴重貧血使血液攜氧能力下降,心臟代償性增加心輸出量,長期可致心肌肥厚、心臟擴大。需糾正貧血,補充鐵劑、葉酸等。
孕期要定期產檢,注意休息,避免勞累和感染,合理飲食,控制體重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