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通常是器官。
從器官的定義來看,器官是由多種組織構成的、能行使一定功能的結構單位。皮膚恰好符合這一特徵。皮膚由上皮組織、結締組織、神經組織和肌肉組織等多種組織構成。上皮組織構成皮膚的表皮,起到保護身體、防止水分散失和阻擋外界有害物質侵入的作用;結締組織主要存在於真皮中,含有豐富的膠原蛋白和彈性纖維,賦予皮膚彈性和韌性;神經組織能夠感受外界的各種刺激,如觸覺、痛覺、溫度覺等,並將信息傳遞給神經系統;肌肉組織中的立毛肌等,在受到刺激時可以收縮,使毛髮竪起。
皮膚具有多種重要功能。它是人體的一道天然屏障,保護體內的器官和組織免受外界物理、化學和生物等因素的傷害。同時,皮膚還參與調節體溫,通過出汗等方式散熱,維持人體體溫的相對穩定。皮膚還具有感覺功能,能讓我們感知周圍環境的變化。
而且,皮膚在新陳代謝方面也起著重要作用。它能夠合成維生素D,促進鈣的吸收,對維持骨骼健康有一定意義。皮膚具備器官的特徵和功能,所以通常將其歸類為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