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當透析後肌酐穩定降到200μmol/L以下,且患者沒有明顯的尿毒症症狀、水鈉瀦留、電解質紊亂、酸鹼平衡失調等併發症,同時殘餘腎功能較好時,有可能可以暫停透析。
肌酐是肌肉代謝產生的一種毒素,主要通過腎臟排泄。當腎臟功能嚴重受損時,肌酐等代謝廢物無法正常排出體外,會在體內蓄積,引發一系列症狀和併發症。透析是一種替代腎臟功能的治療方法,通過半透膜原理,將血液中的代謝廢物、多餘水分等排出體外。當肌酐水平下降到一定程度,且身體其他相關指標也較為穩定時,說明腎臟自身功能可能有所恢復,或者身體對當前的肌酐水平能夠較好地耐受,此時在密切監測下可以嘗試暫停透析。
比如,一些急性腎損傷患者,在經過積極治療和透析後,腎功能逐漸恢復,肌酐水平下降。當達到上述標準時,暫停透析後,患者的身體狀況能保持穩定,腎臟也有進一步恢復的可能。但對於慢性腎衰竭患者,尤其是已經發展到終末期腎病的患者,由於腎臟結構和功能已遭到不可逆的破壞,即使肌酐暫時下降,也很難完全脫離透析。
在考慮是否停止透析時,一定要在醫生的專業指導下進行,密切監測各項指標變化,根據身體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