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窄性心包炎的原因有結核性、化膿性、創傷性、放射性、非特異性等。
1.結核性:結核菌感染心包,多由肺結核、縱隔淋巴結核等蔓延而來。在機體抵抗力下降時,結核菌在心包內繁殖,引發炎症反應,後期可導致心包增厚、粘連。需進行系統的抗結核治療,聯合使用多種抗結核藥物,如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治療週期較長。
2.化膿性:多由鄰近組織的化膿性感染直接蔓延,如肺炎、膿胸等,也可由敗血症、菌血症等血行播散引起,常見致病菌有金黃色葡萄球菌等。應用足量有效的抗生素,如頭孢菌素類、萬古霉素等,必要時進行心包穿刺引流。
3.創傷性:胸部外傷、心臟手術等導致心包損傷,引發炎症反應,若處理不當,可逐漸形成縮窄性心包炎。針對創傷進行相應處理,如清創縫合等,同時給予抗感染等支持治療。
4.放射性:胸部接受大劑量放射性治療,如乳腺癌、肺癌等放療後,可損傷心包,引起心包炎並逐漸發展為縮窄性心包炎。停止放療,給予營養心肌、改善心肌代謝等藥物治療。
5.非特異性:病因尚不明確,可能與病毒感染、自身免疫等因素有關。主要是對症治療,如使用糖皮質激素等減輕炎症反應。
患者應積極治療原發疾病,定期復查,避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