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GDM)篩查是非常必要的,主要原因如下:
1. 識別高血糖:妊娠期糖尿病是首次在孕期被診斷的高血糖病症,通常在第二或第三孕期被診斷,並在產後恢復正常。未治療的高血糖會增加母嬰的併發症風險。
2. 減少不良妊娠結果:治療妊娠期糖尿病可以降低不良妊娠結果的風險。治療方案包括生活方式的調整、血糖監測,如果血糖控制不達標,還可以使用藥物。
3. 長期健康風險:妊娠期糖尿病是發展為2型糖尿病或心血管疾病的一個風險因素。此外,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也是後代發展肥胖和血糖異常的一個風險因素。
4. 篩查建議:根據多個指南,所有孕婦無論是否存在高危因素,都應該在孕期24至28周之間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篩查。
5. 篩查方法:常用的篩查方法包括兩步法和一步法。兩步法首先使用50克口服葡萄糖溶液進行篩查,然後對陽性者進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6. 全球影響:妊娠合併糖尿病是最常見的妊娠併發症之一,全球約15%的妊娠和1800萬新生兒受到影響,因此疾病的篩查和管理顯得極為重要。
7. 醫療指南:多個國家的醫療指南都推薦對所有孕婦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包括加拿大、美國等。
綜上所述,妊娠期糖尿病篩查對於保護母嬰健康、減少併發症風險以及長期健康影響的管理至關重要。因此,孕婦應遵循醫生的建議,按時進行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