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尿毒症不透析保守治療是可以的,但療效並不理想,且存在較高的風險。建議尿毒症患者及時去醫院進行透析治療,能夠控制病情進展,延長生存時間。
尿毒症不是獨立存在的疾病,而是由多種晚期腎病引起的臨床綜合徵,屬於進行性慢性腎功能衰竭的終末階段,引起水電解質紊亂、酸鹼平衡失調等表現,同時代謝產物在體內大量蓄積,導致出現消化道、心、肺、神經、肌肉等全身中毒症狀。如果尿毒症患者處在病情早期,症狀方面輕微,僅出現惡性、嘔吐等表現,未出現器官系統功能障礙及物質代謝障礙,這種情況不透析保守治療是可以的,比如通過飲食控制、藥物治療等非透析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病情進展,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 但在治療期間,患者應當避免高鹽食物,減少蛋白質攝入,同時定期去醫院監測腎功能指標,一旦發現異常及時進行處理。
對於處在病發晚期的尿毒症患者,症狀方面不斷進展,已經出現水、電解質及酸鹼平衡紊亂,同時產生出血傾向,伴有不同程度的器官系統功能障礙,這種情況不透析保守治療是不可以的。對此需進行全面檢查,根據病情遵醫囑選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療,能夠將體內的毒素排到體外,必要時考慮腎臟移植治療,可以讓患者擺脫透析,恢復正常的生活。
尿毒症患者需提高生活質量,避免長時間疲勞過度,同時定期回醫院復診檢查,察覺到異常後需及時尋求醫生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