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徵復發不一定比第一次嚴重,應根據復發病情以及個人體質來判斷。
腎病綜合徵以大量蛋白尿、水腫、高脂血症以及低蛋白血症為主要特徵,局限於腎臟一般不會累及其他器官組織,發現病情後積極配合醫生治療是可以達到較好的治療效果。復發後的腎病綜合徵是否會比第一次更加嚴重,需要具體分析,如果身體素質較好,且復發原因是感染、受涼、勞累等常見因素,通常是不會更加嚴重的。
假如腎病綜合徵復發後沒有及時進行處理,任由疾病不斷地發展,造成了感染、血栓或急性腎衰竭等,屬於比較嚴重。應立刻前往醫院就診,使用低分子肝素、胰島素等藥物,輓救腎功能,溶解血栓,防止病情繼續惡化。
平時要限制鹽分的攝入,否則會加重體內水分的瀦留和腎臟負擔,阻礙疾病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