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診斷科與產科在診療目的、診療時間、診療內容、診療技術、服務對象等方面存在不同。
1. 診療目的:產前診斷科主要目的是在孕期對胎兒進行詳細檢查,判斷是否存在染色體異常、基因缺陷、結構畸形等問題,以便盡早發現並採取措施;產科則側重於保障整個孕期母親和胎兒的健康,處理正常及異常的分娩過程,確保母嬰安全。
2. 診療時間:產前診斷科多在孕早期至中期開展工作,進行各類篩查和診斷性檢查;產科從懷孕開始直至產後都提供服務,涵蓋孕期保健、分娩及產後康復等不同階段。
3. 診療內容:產前診斷科專注於胎兒相關檢查,如唐篩、無創 DNA 檢測、羊水穿刺、超聲軟指標評估等;產科除關注胎兒情況外,還包括孕婦身體狀況監測、孕期營養指導、心理關懷、分娩方式選擇及產後護理等。
4. 診療技術:產前診斷科運用細胞遺傳學、分子生物學等技術進行診斷;產科運用助產技術、剖宮產技術、產後出血處理技術等保障分娩順利和產婦安全。
5. 服務對象:產前診斷科主要針對有高風險因素的孕婦及胎兒;產科服務對象為所有孕婦及產婦。
在整個孕期,孕婦應按照醫生安排,適時到相應科室就診。遵循醫生建議進行各項檢查和保健措施,保持良好生活習慣和心態,出現異常及時就醫,確保孕期順利和母嬰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