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糖尿病和孕期糖尿病在發病時間、症狀表現、診斷標準、對胎兒影響、治療方式等方面存在區別。
1. 發病時間:孕前糖尿病是在懷孕前就已經患有糖尿病,可能在懷孕前就有相關病史記錄;孕期糖尿病則是在妊娠期間才首次發生的糖代謝異常,懷孕前血糖處於正常水平。
2. 症狀表現:孕前糖尿病患者在懷孕前可能就有典型的三多一少症狀,即多飲、多食、多尿和體重減輕;孕期糖尿病多數患者可能沒有明顯的症狀,往往是在孕期產檢時通過血糖檢測才被發現。
3. 診斷標準:孕前糖尿病通過非孕期的血糖檢測,如空腹血糖、糖耐量試驗等達到糖尿病診斷標準來確診;孕期糖尿病一般是在孕24 - 28周進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若血糖值達到或超過相應標準則診斷為孕期糖尿病。
4. 對胎兒影響:孕前糖尿病由於患病時間較長,對胎兒的影響可能從孕早期就開始,胎兒畸形、流產等風險相對較高;孕期糖尿病如果發現和控制及時,對胎兒的不良影響相對較小,但也可能導致胎兒生長受限、巨大兒等情況。
5. 治療方式:孕前糖尿病患者在懷孕前可能就已經在接受藥物治療,懷孕後可能需要調整藥物種類或劑量,部分患者可能需改為胰島素治療;孕期糖尿病多數通過飲食控制和適當運動來控制血糖,若血糖控制不佳才考慮使用胰島素治療。
無論是孕前糖尿病還是孕期糖尿病,都需要嚴格管理血糖。日常要注意合理飲食,控制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蛋白質的攝入比例,適當進行運動,如散步、孕婦瑜伽等。同時,要按照醫生的要求定期產檢,密切監測血糖和胎兒的發育情況,確保孕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