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術前放療和術後放療在放療目的、放療時機、放療劑量、放療範圍、治療效果上存在不同。
1. 放療目的:術前放療旨在縮小腫瘤體積,降低腫瘤分期,使原本無法切除的腫瘤變為可切除,提高手術切除率,降低局部復發風險;術後放療主要是針對手術殘留的腫瘤細胞,降低局部復發幾率,提高生存率。
2. 放療時機:術前放療是在手術之前進行,為手術創造更好條件;術後放療則是在手術完成後開展,對手術可能殘留的癌細胞進行清掃。
3. 放療劑量:術前放療劑量相對較低,一般在40-50Gy,避免過高劑量影響手術傷口愈合;術後放療劑量通常較高,可達60-70Gy,以更有效地殺滅殘留癌細胞。
4. 放療範圍:術前放療範圍較大,需覆蓋腫瘤原發灶及可能轉移的區域淋巴結;術後放療範圍相對較小,主要針對手術區域及可能殘留腫瘤細胞的部位。
5. 治療效果:術前放療若成功縮小腫瘤,可增加手術切除機會,提高患者長期生存率;術後放療可降低局部復發風險,鞏固手術治療效果。
肺癌患者無論是進行術前還是術後放療,都要積極配合醫生安排,保持良好生活習慣和心態,定期復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並調整治療方案,促進身體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