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消化不良與腸應激綜合症在症狀表現、發病機制、診斷方式、治療方法上存在不同。
1. 症狀表現:功能性消化不良主要症狀為上腹部不適,如飽脹、疼痛、早飽等,還可能伴有惡心、嘔吐、食慾不振等。腸應激綜合症則以腹痛、腹脹、腹瀉或便秘等腸道症狀為主,且症狀常與排便相關,腹痛多在排便後緩解。
2. 發病機制:功能性消化不良發病與胃腸動力障礙、胃酸分泌異常、幽門螺桿菌感染、精神心理因素等有關。腸應激綜合症主要與胃腸動力學異常、內臟高敏感性、腸道菌群失調、精神心理障礙等因素相關。
3. 診斷方式:功能性消化不良診斷需排除器質性病變,依據症狀、胃鏡檢查、幽門螺桿菌檢測等綜合判斷。腸應激綜合症診斷主要根據症狀特點,如羅馬標準,同時需排除腸道感染、炎症性腸病等器質性疾病,常借助結腸鏡檢查、糞便常規等。
4. 治療方法:功能性消化不良治療包括調整生活方式、藥物治療,如促胃腸動力藥、抑酸藥等。腸應激綜合症治療除調整生活方式外,根據症狀選擇藥物,如腹瀉型用止瀉藥,便秘型用瀉藥,還可使用調節腸道菌群、改善內臟敏感性藥物。
日常要保持良好生活習慣,規律作息、合理飲食,避免食用誘發症狀食物。出現相關症狀及時就醫,明確診斷後嚴格遵醫囑治療,定期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