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妊娠有可能誘發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妊娠期間,孕婦身體會發生一系列生理變化。孕期激素水平的改變會影響肺部的生理功能,使肺部的血管通透性增加。例如,孕激素水平升高,可能對血管內皮細胞產生一定作用,導致血管內皮細胞的功能狀態發生改變,使得血管內的液體更容易滲出到肺間質和肺泡內。隨著孕周增加,子宮增大,會向上壓迫膈肌,使胸腔容積減小,肺的擴張受限,肺通氣功能受到影響。當孕婦出現一些嚴重的併發症時,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羊水栓塞、胎盤早剝等,這些情況會進一步加重肺部的損傷,引發炎症反應,破壞肺泡-毛細血管膜的完整性,從而導致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的發生。在臨床上,當孕婦發生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時,會出現嚴重的呼吸困難、低氧血症等症狀,對孕婦和胎兒的生命健康都構成極大威脅。比如羊水栓塞引發的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羊水進入母體血液循環後,會引起一系列強烈的過敏、炎症反應,迅速損害肺部功能。孕婦在孕期應定期進行產前檢查,密切關注自身身體狀況。若出現血壓異常、陰道流血等不適症狀,要及時就醫,以便早期發現和處理可能誘發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的危險因素,保障母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