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登革熱病毒感染可通過臨床症狀、血常規檢查、血清學檢查、病毒核酸檢測、病毒分離培養等。
1. 臨床症狀:登革熱感染後,患者通常會急性起病,出現高熱,體溫可達39℃甚至更高,同時伴有頭痛、眼眶痛、肌肉和關節疼痛等症狀,還可能有皮疹,多在病程3-6天出現,分布於四肢、軀乾等部位,部分患者會有出血傾向,如鼻出血、牙齦出血等,嚴重時可出現休克等重症表現。
2. 血常規檢查:在疾病早期,血常規可出現白細胞計數減少,隨著病情發展,血小板計數也可能降低,通過動態監測血常規各項指標變化,對登革熱診斷有一定提示作用。
3. 血清學檢查:常用的有特異性IgM抗體檢測,一般在發病3-5天後可呈陽性,有助於早期診斷;特異性IgG抗體檢測可用於回顧性診斷和流行病學調查,雙份血清抗體滴度呈4倍及以上升高有診斷意義。
4. 病毒核酸檢測:採用逆轉錄聚合酶鏈反應RT-PCR等技術檢測患者血液中的登革熱病毒核酸,該方法靈敏度高、特異性強,能在疾病早期病毒血症階段檢測到病毒,對早期診斷和疫情防控有重要意義。
5. 病毒分離培養:從患者急性期血液中分離出登革熱病毒是確診的金標準,但該方法操作複雜、技術要求高、所需時間長,一般不作為常規診斷方法,多用於科研和特殊情況。
若懷疑感染登革熱病毒,應及時就醫,配合醫生進行相關檢查。確診後需遵循醫生建議,進行隔離治療,臥床休息,補充足夠水分和營養,密切觀察病情變化,以便及時處理可能出現的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