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礙症的症狀包括認知障礙、情感障礙、意志行為障礙、感知覺障礙、思維障礙等。
1. 認知障礙:表現為記憶力減退,難以記住近期發生的事情,學習新知識能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容易被外界干擾,難以專注於一件事情;定向力障礙,對時間、地點、人物等基本信息判斷錯誤,嚴重時甚至不知道自己身處何處、當下是甚麼時間。
2. 情感障礙:情感高漲時,情緒異常興奮、愉悅,有誇大觀念;情感低落則相反,情緒極度消沈、沮喪,對生活失去興趣和信心;情感不穩定,情緒波動大,可能毫無緣由地突然大哭或大笑。
3. 意志行為障礙:意志增強表現為對某件事過度執著,不顧實際情況堅持進行;意志減退則是對生活缺乏動力,行為懶散,不願參與社交等活動;還有怪異行為,如反復做無意義動作,行為與環境不協調。
4. 感知覺障礙:感覺過敏,對輕微刺激反應強烈,如對光線、聲音等過於敏感;感覺減退則對刺激反應遲鈍;幻覺是在沒有現實刺激時出現的虛幻感知,如幻聽、幻視等。
5. 思維障礙:思維奔逸時,語速加快,想法一個接一個湧現;思維遲緩則語速緩慢,思考困難;思維破裂表現為言語支離破碎,邏輯混亂。
日常生活中,若發現有類似症狀,應及時就醫檢查。精神障礙症的診斷和治療需專業醫生進行,要積極配合治療,按時服藥,定期復診,保持良好生活習慣和心態,以促進康復。